maandag 24 november 2014

转载]四六宪法的八个重大漏洞


 刘大生 


近期,有些海外华人极力推崇1946年颁布的中国宪法,认为该宪法在今日中国可以完全适用。笔者以为,四六宪法虽然有一些优点,但也存在许多重大漏洞,不能再在中国适用。

第一,四六宪法有主义。世界历史上,凡是有主义的宪法一般不是好的宪法。再好的宪法,一旦写进主义,就成了不好的宪法。再好的主义,一旦被写进宪法,就成了不好的主义。所以,现在的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日本宪法、俄罗斯宪法中,都没有主义。现行德国宪法中出现过一次主义,叫做“反对法西斯主义”。四六宪法中的主义是从苏联宪法中学来的。这为后来的中国宪法起了坏的榜样作用。

第二,四六宪法实行个人崇拜。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某个领袖的大名写在宪法之中,继了苏联宪法之往,开了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之来。

第三,四六宪法放任一党专政的国歌。宪法可以不规定国歌,但是,好的宪法不应当容忍一党专政的国歌继续有效。四六宪法没有废止“三民主义,吾党所宗”的国歌,意味着中国的任何政党都必须以三民主义作为指导思想,这有悖于民主精神,也为后来的华国锋国歌作了坏榜样。

第四,四六宪法没有彻底禁止高官担任国民代表,它仅仅要求官员不在任所参选国民代表。这为后来的人民代表大会演变成高级官员代表大会作了坏的榜样。现在在首都任职的高官正是凭借这一精神被分配到全国各地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

第五,四六宪法没有规定竞选程序。竞选是民主最重要的内容,应当在宪法中具体规定,在没有选举传统的中国,更应该用宪法规定竞选程序。宪法不规定竞选的具体程序,为某些组织操控选举、甚至搞假选举开了方便之门。

第六,四六宪法没有直接规定货币制度。这一漏洞为四七、四八、四九的通货膨胀开了方便之门。

第七,四六宪法中的地方结构制度已经过时。四六宪法以省、县为基本地方,但是现在的中国,州级市已经成为最主要的地方,所以,四六宪法中的地方制度已经过时,不能继续适用。

第八,四六宪法中没有过度条款。意大利宪法、法国宪法、德国宪法、俄罗斯宪法,都设计了较为详尽的过渡条款。四六宪法没有过渡条款,表明制宪者缺少实施宪政的诚意。今天的中国,与1946年的情况又有了很大的不同,没有过渡条款,该宪法就更难适用了。
沦陷区网友评注:拼命鼓吹四六宪法的那些人,大概拿了呆湾刮民党的银子,很是卖命。然而,
刮民党在苏俄扶持下,从黄埔起家,以武装暴动颠覆中华民国的历史罪行不容掩盖!
未来的中国,必将回归五色旗下!


立里评注: 民国36年这个是个伪宪法,是党国体制的体现。和共匪一丘之貉。
很多国粉蓝粉还在鼓吹,如费良勇、封从德。糊涂。陷入这一误区的人很多,但基于反共最大共同基础,还是可以合作的。

大部分民主国家的宪法都不规定国歌、国旗、国徽、首都之类东西。这是约定俗成的范畴。
四六宪法没有规定竞选程序。这也是民国时期所有宪法的弊端,都是另外定选举法的。好处是选举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形立法调整较为容易,但坏处是阴谋家可以容易修订选举法而攫取独裁权力。美国宪法里就规定了选举程序,缺点是搞得很死板,使得美国的选举制度落后于时代而很难修宪更改。

我觉得应该两者综合,宪法规定选举程序的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准备几百年不修改的条款,而通过具体选举法确定细节程序。可以查查欧洲其他国家的宪法是否也是如此。
 


Geen opmerkingen: